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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劳务公司

公司翼 更新时间: 2023-09-08 10:15:05 1807人浏览

建筑劳务公司的定义


建筑劳务公司专注于提供建筑劳务外包服务,包括合作资质项目、分包工程、外包劳动力、工地管理以及社保和意外险的代缴服务。这些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吸纳具备劳动力的合格人员,并根据市场需求将这些劳动力分派或租借给其他用工单位,以获取劳动力差价。


在建筑领域,建筑企业必须将建筑工程委托给建筑劳务公司进行承包或分包。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都与劳务公司建立,这有助于维护工人的权益。鉴于建筑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潜在的生命危险,因此只有在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正常工伤保险赔付的情况下,工作才能顺利进行。专业的劳务公司会妥善处理与其责任相关的问题。


注册建筑劳务公司的要求如下:


  1. 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

  2. 必须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适应经营需求的设施。

  3. 必须制定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 必须满足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建筑劳务公司的申请标准如下:


  1.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以上的资格,或者在工程领域拥有中级以上职称。

  2. 必须雇佣至少50名技术工人。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必须达到5人以上。

  4. 公司的净资产须达到200万元,并且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注册流程

公司注册的步骤如下:


  1. 名称核准:首先,需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身份以及出资比例。随后,可以选择前往工商局现场或在线提交核名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一旦核名通过,您需要确认公司的地址信息、高管信息和经营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在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将是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 领取营业执照:在预约的日期,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4.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您可以凭借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公司的公章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刻制印章等事项:根据需要,使用公司的营业执照,前往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点办理各种印章,如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和发票章。

  6. 开立验资户:最后,携带公司章程、工商局核名通知书、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资金以及空白询征函表格前往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并告知银行是要开设验资户。


以下是建筑劳务公司的申请材料清单:


  1.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

  2. 所有股东的法人身份证原件

  3. 公司设立申请书

  4. 股东会决议

  5. 公司章程

  6. 与企业相关的必要证明文件

  7. 用于办公的场所证明,包括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8. 员工相关的证明文件

  9.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0. 需要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到当地建设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资质证书

要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首先需要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的公司将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这个执照的签发日期将成为公司的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上会包含公司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信息。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发生变更,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重新颁发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建筑劳务公司必须获得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只有这两项证书齐全,公司才有资格承接特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劳务专业作业。如果公司有意承接某项工程的专业分包,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资质。而若计划承接某项工程的总包工作,那么公司需要拥有工程总承包资质。值得注意的是,一家建筑公司可以同时拥有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以满足不同类型工程项目的需求。


申请施工劳务资质的步骤如下:


  1. 首先,需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 接下来,将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区县建委部门。该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后将其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进行核验。

  3. 施工科将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验合格后进行公示。

  4. 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异议,将核准资质,并将其报送至省建管局备案,最终可打印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文档。

  2. 企业章程。

  3. 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以及符合相关资质标准的必备材料。

  4.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

  5. 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养老保险凭证。

  6. 符合部分资质标准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养老保险凭证。

  7. 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相关的公司设备和厂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8. 与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相关的文件。

  9. 与资质标准要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某一特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许可证件。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准备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

  3.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

  4. 企业从业人员保险缴纳证明

  5. 场地设备材料:劳务公司的办公场所和相关设施的购置证明以及企业自有产权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6.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9.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10. 安全设施设备的检验、检测报告

  11. 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12. 近三年的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等


流程


提交申请: 向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初审: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意见: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出具审核意见。

取得许可证: 如果审核通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意:


  1. 这只是一般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或特定行业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需要在到期前提出续办申请。

  3. 如果公司的生产条件或者设备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什么是建筑劳务分包

建筑劳务分包,也叫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在建筑业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将实际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一种活动。劳务分包通常不需要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特别许可。在这个过程中,业主不得指定劳务承包人,而劳务承包人也不得将合同下的劳务作业再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单位或个人。


简而言之,劳务分包涉及对工程所需的实际劳动力进行承包,这些劳动力负责执行具体的工作任务,例如钢筋工、模板工、架子工、力工等等。这些人通常由劳务公司招募和管理,而他们的工作属于劳务分包的范畴。


劳务分包的强制性要件、资质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等法规,承接劳务分包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这些规定明确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体“包工头”。因此,在工程劳务分包方面,首要要求是只有那些拥有相应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企业才能承揽劳务作业,而不允许个人来承揽这些劳务作业。


劳务分包的特征如下:


  1. 劳务分包是依赖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一种合同,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进行劳务分包合同。

  2. 劳务分包的内容涉及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通常是关于劳动力提供的合同,可以是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的形式。

  3. 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发包方通常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而承包方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因此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

  4. 劳务分包无需事先获得发包方的同意。劳务分包只涉及施工劳务的承发包关系,其内容主要是施工劳务,而不是分部分项工程。因此,劳务分包与发包方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可以发包施工劳务,无需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事先同意。而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一般劳务分包的形式有自带劳务、零散劳务、成建制劳务:


  1. 自带劳务: 这是指企业内部的正式员工,经过企业培训和考核后,具备了工长资格。这些工长通常会负责招募其他劳务人员,而劳务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方面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发放方面,通常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者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进行工资支付。

  2. 零散劳务: 这种形式指的是企业在需要时雇佣临时工人,通常是为了满足特定工程项目的短期需求而雇佣工人。这些工人只在需要时被招聘,没有长期雇佣关系。

  3. 成建制劳务: 这种方式是以企业的形式,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那里,按照项目的不同部分、分项或单位工程的要求,承包劳务作业。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型建筑工程,其中不同部分需要由不同的劳务分包商来执行。


劳务分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到30万元以上。

  2. 企业必须有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需拥有不少于20名初级以上木工,其中包括不少于50%的中级和高级工。此外,企业作业人员必须100%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4. 近3年内,企业必须至少承接过一项劳务分包合同,且合同金额每年至少达到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必须具备与其作业分包范围相匹配的机械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万元以上。

  2. 企业必须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需拥有不少于10名初级以上木工,其中包括不少于50%的中级和高级工。此外,企业作业人员必须100%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4. 近3年内,企业必须承接过至少2项劳务分包工程,并保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企业必须具备与其作业分包范围相匹配的机械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注销

注销流程


  1. 成立清算组:公司在除因分立或合并而解散的情况下,必须在解散事由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以开始清算工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如果超过期限未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一申请,并迅速组织清算工作。

  2. 注消公司国税和地税登记证:首先,持有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的人需要前往地税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在补缴应纳税款后,地税部门将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提供一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 办理银行账户销户:法人代表需要携带国税、地税、银行账户销户证明前往公司所属主管工商局进行办理。

  4. 发布注销公告

  5. 注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需要前往质量监督局注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可以提出注销申请,条件如下:


  1. 公司被法院合法宣告破产。

  2. 公司的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已到期或者出现其他导致解散的情况。

  3. 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4. 公司被依法要求停止经营活动并关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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