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湖南省确定了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和待遇计发基数之后,已经按照暂定基数基准值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更新时间:2023-06-12 15:53:002320人浏览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会计,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会计解答
                        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公司翼本地财税会计
                            
官方
                        专业本地会计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答:根据《关于202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已缴费的职工养老保险个缴人员,已缴费月份缴费基数不再变动。如缴费工资指数小于0.6或者大于3的,且本人愿意,可在2023年底前按当期缴费基数调整至0.6或3(退费、补差),逾期不再调整。不调整的,按个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大于3的,按封顶指数计算,实际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欢迎联系我们修正. 
                    为你精准匹配专业顾问
        1对1为您量身订做方案,解决各种问题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