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的作用是帮助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时提供信用担保,以确保借款的资金安全并降低银行的风险。为了确保担保公司的可靠性,银行会要求担保公司具备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和承担借款人风险的能力。在借款过程中,银行会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和证明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指定的工作日内给予放款。此时,担保公司承担的是担保责任,并向借款人收取担保服务费用。
担保公司行业具有以下特点:
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银行贷款政策日益收紧,为担保公司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
相对稳定的利润:尽管与某些金融服务行业相比,担保公司的利润并非特别丰厚,但它们通常面临较小的风险,因此利润相对稳定。不过,由于国外大型担保公司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国内担保公司往往只能在服务优势上寻找市场空间。
当前存在的问题: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监管的逐渐加强,担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遇到了诸如风险控制不足、资金回笼困难等问题。此外,当市场环境疲软时,担保公司的利润率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担保公司的担保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政策性担保:这种担保模式以政府出资为主,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其主要目的是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并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在全部担保机构中,这种类型的担保机构占比达到90%。
互助性担保:这种担保模式是由企业之间进行互助担保,主要服务对象是会员企业,同样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在全部担保机构中,这种类型的担保机构占比达到5%左右。
商业性担保:这种担保模式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兼营投资等其他商业业务,所从事的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只是其业务之一。在全部担保机构中,这种类型的担保机构占比达到5%左右。
担保公司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如果从事再担保业务,资本额需要达到1亿,并且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场所。
制定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拥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一、设立注册资金小于1亿元的担保公司
设立一个注册资金低于1亿元的担保公司,申请人(法人或自然人)首先需要前往工商部门进行预核名。然后,以已经获得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公司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交关于成立该信用担保公司的申请。申请受理后,市中小企业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审核以及可能的现场调查。审核通过后,将向申请人发出批复,并报委领导审批。一旦获得批准,申请人就可以正式设立担保机构。
准备材料:
由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一式两份。
工商部门预核名的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股东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关于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机构设置情况以及风险控制制度的说明。
员工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以及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办公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设立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担保公司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公司
要设立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担保公司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公司,申请人(法人或自然人)需要先到工商部门进行预核名。然后,以已经获得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公司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交关于成立该信用担保公司的申请。申请受理后,市中小企业局会对申请进行初审,然后报委领导签发,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将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给申请人。
准备材料:
申请表:包括申请事项类别、申请单位(拟成立公司名称)、地址、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邮编等。
申请报告:包括拟成立担保公司的名称、成立背景、设立的优劣势分析、拟成立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介绍等。
基本情况表: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等信息。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包括市场分析、业务模式分析、财务分析等内容。
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信息。
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
主要发起人近三年有关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报告:包括主要发起人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信息。
设立担保公司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由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证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情况。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证明公司拥有或租用经营场所。
拟任公司高管人员证明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证明公司高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和背景。
发起人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证明公司发起人的信用状况。
材料格式要求:申报材料及表格等一律用A4纸张,统一左侧装订,一式五份。
申请办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制定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股东权利与义务等。
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且股东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拟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拥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为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稳定的场所。
遵守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确保公司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办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向当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
审查受理:市级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核对并登记申请材料,然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上报省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查和批准。
现场核查: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的决定。
颁发证件:如果审查通过,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将颁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工商注册:申请人需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融资担保公司的注册登记。
办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设立申请书:明确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地、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
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分析主要业务区域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章程草案:明确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等信息。
股东承诺书:确保入股资金来源合法性及持续出资的承诺。
出资验资证明:由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股东出资验资证明。
股东基本情况报告:包括法人股东近三年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以及自然人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资信情况的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以及消防设施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如省金融办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如下:
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担保公司开始受理业务。
担保公司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以及信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以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了解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与企业签订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同时进行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正式确立担保关系。
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用。
担保公司通过企业的季度纳税情况、用电量以及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等指标,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运营情况。
在企业还贷前一个月,担保公司预先提示企业,以便企业提前做好还贷准备,确保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企业按期还贷后,担保公司凭银行的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并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为后续的担保业务提供信用记录。
将与银行、企业签订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保证担保: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承担责任。
抵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或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担保法规定以抵押财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担保: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担保: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予以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担保公司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由于担保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担保资金并具备强大的补偿能力,因此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银行会更加审慎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由于担保机构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中小企业如果能够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就能有效地减轻银行的贷款风险,从而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这将有助于解决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借贷难题,促进资金流动,并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通过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其信用等级可以得到提升。为了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企业需要接受担保机构和银行的监督,并向担保机构提交有关其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便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担保机构在为企业提供担保时,会对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了解,只有当企业符合一定条件时,担保机构才会为其提供担保。这将确保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加稳定可靠,并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担保公司在避免资金流失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贷款前,担保公司会对企业进行详细的贷前审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企业具备还款能力,并降低担保公司的风险。贷款发放后,担保公司仍会密切关注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任何问题,担保公司会与银行合作,采取措施追回资金,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资金的流失。这样做不仅维护了国家、银行的利益,也保证了资金融通的有效性。
三、担保公司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作为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桥梁,担保公司不仅为双方牵线搭桥,还代银行审查企业资质、监督企业行为,并帮助企业向银行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这些服务,担保公司积极地促进了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使双方能够更高效地进行融资活动。这样做不仅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效率,也使银行能够更专注于发展其他业务。最终,这种良性循环有效地促进了银行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是担保公司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担保公司需要对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等级进行评估,以了解其偿债能力。如果被担保人无法清偿债务,担保公司将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对被担保人的评估和审查至关重要。
担保公司的决策层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不同于公司为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这可能会对公司的所有资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营利性。因此,在公司试图对外担保时,必须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以避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包括:
被担保人必须是担保人在境内外依法设立、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被担保人不得为连续三年亏损企业,但资源开发类企业除外。同时,被担保人的净资产应为正值。
对于担保人本身的要求是,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且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如果债务人以自身的财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无需经过批准。
对于担保履约的情况,需要进行逐笔核准。履约后,对于所追偿的外汇资金结汇,也需要经过外管局的逐笔核准。
在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15日内,需要到外管局办理登记。
在办理对外担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担保金额不受被担保人的股权投资比例限制。
在融资性担保项下,主债务资金不得以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借贷等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非融资性担保可以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权限和金额。
取消了对担保人外汇收入的要求限制。
对外反担保中,对境外机构提供的反担保需要纳入对外担保管理,而为境内机构提供的反担保则不需要纳入对外担保管理。
担保公司在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中,面临着来自银行、信托、租赁等机构的激烈竞争。为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担保公司需要明确自身的优势和定位,不断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同时注重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只有这样,担保公司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和市场份额。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改革和企业业务需求的增长,担保市场的前景仍然非常广阔。据统计,担保业务的市场空间长期保持在20%以上,这意味着担保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同时,国家对担保业务提供了大量的财政、税收和信贷支持,这将为担保公司带来更多的客户需求和业务机会。因此,对于那些能够紧跟市场步伐、不断提升自身实力的担保公司来说,未来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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